克罗地亚国家卫生部于2021年8月13日根据官方网公布公布了第27/2024号协同决定,将5种成份纳入食品类刑法典中的膳食补充剂一部分,主要内容以下:国家药品联合会(CONAL)剖析了胡萝卜素、玉米黄素、白黎芦醇、辅酶Q10和番茄素5种成份,有直接证据说明其具备生理学或营养成分功效,在商品中的应用浓度值不可以医治适用范围,也不可以适用病理学情况,因而提议将其做为膳食补充剂应用的成份纳入食品类刑法典CAA第一.417条。
该决定自发布生效日起效。
膳食补充剂来源于英国食物药监局1994年施行的《膳食补充剂健康与教育法(DSHEA)》,是美国总统尼克松签定后得到的宣布法律定义。它对膳食补充剂有下列要求:一种致力于填补饮食的商品(而不是香烟)很有可能带有一种或多种多样下列饮食成份,一种维他命、一种矿物、一种草本植物(药草)或其它绿色植物、一种碳水化合物,一种用以提升平时总摄取量来填补饮食的食材成份,或一种糖蜜发酵液、类化合物、成份、提取液或组成商品等。并且在欧盟国家被称作食品类补充品,它始于《欧盟食品补充剂法》,目地十分确立,仅仅做为食品类填补。
身体需要的营养元素包含蛋白、人体脂肪、糖类与碳水化合物、维他命、矿物盐和营养元素。实际上,另一种关键成分是水。水在人体内占60-70%,由此可见其必要性。这种因素还可以根据均衡饮食来处理,但要是处在病症或亚健康,很有可能必须提升一些化学成分的摄入量来改进身心健康,改进健康状况,预防传染病。